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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法规
关于组织开展南阳市 2024 年下半年 “优良工程”申报工作 的 通 知
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各会员单位:
为了弘扬“工匠”精神,发挥精品工程示范带动作用,增强建筑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发展,提升工程质量品质,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根据《南阳市优良工程申报评选办法》(宛建协〔2024〕14号,以下简称“南阳市优良工程”)我会将组织开展2024年下半年“南阳市优良工程”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市级优良工程评审的工程项目,必须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已经办理竣工验收手续、交付使用两个月以上(住宅工程入住率不低于40%),其中主体结构工程必须为市优质结构。
二、评选条件
1、住宅工程: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住宅小区单体工程在3个以上,建筑面积在20000㎡以上,按优良住宅小区申报;
2、公共建筑工程:单体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 ㎡以上;
3、工业建筑工程:建筑面积在2000㎡以上。
三、申报时间及申报地址
申报时间:申报单位于2025年1月10日前完成资料提交,2025年1月中上旬完成评选工作。
申报地址:南阳市孔明路陈棚社区对面二楼(南阳市建筑业协会)
联系人:李 洋 13703456698 宋 丹 18211815188
二0二五年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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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河南省南阳市孔明路墙改办院内3楼 联系电话:15937766978 18211815188 豫ICP备19025250号-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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