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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建筑业协会、各分会、相关会员单位:
“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试行办法”已经2012年南阳市建筑业协会第三届三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现予公布,从2012年执行,特此通知。
南阳市建筑业协会
附: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试行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彰显南阳市建筑行业的综合实力,展示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形象和辉煌业绩,引导建筑业较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竞争力,经住建委同意南阳市建筑业协会组织开展“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为规范此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是一项行业公益性活动。排名工作本着对企业负责,坚持客观、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三条 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每年进行一次,由建筑业企业自愿申报,南阳市建筑业协会组织进行综合排名。
第二章 排名范围及条件
第四条 排名范围
在南阳市区的经营许可、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二级及以上资质、从事施工活动或工程承包的独立法人单位,均可报名参加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省企、央企驻宛企业不参评)。
第五条 排名条件
一、 参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合格;
二、参评企业应在上一年度未发生较大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和有重大社会不良影响的企业失信行为、违法违规事件等;
三、参评企业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
第六条 参评企业的上报数据及资料应真实可信,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参评资格。
第三章 组织机构
成立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评审委员,委员会成员由南阳市建筑业协会、各县市区建筑业协会市住建委相关领导组成,其职责是全面负责排名活动的组织、评价标准制定、排名过程的监督管理、排名次序的最后确定等工作。
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评审委员会下设秘书组和专家组。秘书组负责日常事务和信息联络工作。专家组由建筑行业内资深专家组成,负责制定排名标准和排名方法,参与评审过程中的统计、复核、抽查、初评等工作。
第四章 评审内容
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坚持公开、公正和严谨的原则,重点突出企业的综合实力,分别考评企业的经营模式、经济效益、管理水平、科技进步、社会责任等7个方面的指标。评价方法是根据上述七大指标综合评审,采用打分的办法得出评估结果,经评审委员会审核,网上公示,最后确定各申报企业排名次序。
第五章 运作程序
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各申报企业可直接向南阳市建筑业协会申报。
(二)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评审委员会秘书组负责受理申报材料,将预审合格的企业向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评审委员会推荐。
(三)由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评审委员会秘书组和专家组负责统计、复核、抽查、初评,并在南阳市工程信息网站上公式初评结果。
(四)有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评审委员会召开评审会,审定2012年度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的名单。
第六章 发布表彰
第十三条 南阳市建筑业协会每年召开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排名活动,评选结果在每年年会上发布,并向获得“南阳市建筑业企业前十强”称号的企业颁发奖牌及证书。同时向社会公布。
第七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南阳市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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